中国的法律规定了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、职工养老、生育、和医疗5种主要的社会保险形式。每种保险都是由用人单位、职工或两者一起交纳的。
全文失业保险是对城镇职工失业的保障,至今已经被广泛采用。失业保险金根据不同地区的缴纳比率和受益,向职工和用人单位征缴。
全文工伤保险始于90年代,但是它的实行慢于其它类型的保险。用人单位要按符合行业及企业所在区域情况的比率支付这个保险金。受伤的职工可从这个基金中领取福利,另外用人单位还要支付一些相关的医疗费用。
全文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给退休人员和城镇年长者提供补助。这个基金是根据各地区的情况制定等级,并由职工和用人单位缴纳的。
全文医疗保险制度是由国务院在90年代末建立的,它用来给城区职工提供医疗费用补助。职工和用人单位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缴纳金额。
全文生育保险是在职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,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。其目的在于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基金,为妇女生育期间提供津贴、医疗报务等,使其维持基本生活恢复和增进身体健康,并使婴儿得到精心照顾和哺育。
全文 法律数据库更新日期: 2010.09.02